1.尺寸标注三要素:尺寸界线、尺寸线、尺寸数字。
尺寸界线:
用细实线绘制,并由图形的轮廓线、轴线或对称中心线处引出(如图a中68,图b中26),也可利用轮廓线、轴线或对称中心线作尺寸界线(如图a中45)。
尺寸线:
用细实线绘制,必须单独画出,不能与其他图线重合或在其延长线上(如图c正确,图d错误),一般用箭头作为尺寸线终端(半径或直径尺寸线的箭头必须指在弧上)。
整圆或大于半圆的圆弧要标注直径(圆的直径标注必须用双箭头),符号Ф;
半圆或不足半圆标注半径,符号R。
尺寸线的两个终端为向外的箭头,对于未完整表示的图形,可仅在尺寸线的一端画出箭头,但尺寸线应超过该图形的中心线或断裂处。
(注意:图形的轮廓线、中心线或它们的延长线,可以用作尺寸界线,但不能用作尺寸线,如下图(d)是错误的。)
尺寸数字:
水平方向的尺寸线,尺寸数字写在上方或中断处;
垂直方向的尺寸线,尺寸数字写在左侧且字头朝左。(若标在尺寸线的中断处,字头朝上)。
线性尺寸数字的书写,尽可能避免如下图30度范围内的书写,无法避免时,可按下面(g)图的形式注写。
若数字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,则数字都可水平注写。
2.(1)尺寸标注不应闭合;
(2)同方向的尺寸标注应“大包小”,即大尺寸在外,小尺寸内,避免尺寸线与尺寸界线相交。
3.线条注意事项:
粗实线:零件可见轮廓
细虚线:零件不可见轮廓
细实线:尺寸界线和尺寸线
细点划线:中心对称线
4.下面的半径和直径标注都是正确的(小尺寸注法):
5.练习1:参考左图对右图进行尺寸标注
练习2:对下面的圆弧和圆进行尺寸标注